2007年2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耍的是骗术 判的是重刑
徐晋

  本报讯  永康一农民假借履行合同行骗,得手后欲金蝉脱壳。昨天,被告人程涛被金华市中级法院以合同诈骗罪,一审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  2001年3月,程涛在武义县某工业区租用厂房,从事电动工具组装业务。在未经武义某公司同意及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程对外以两公司名义,分别与山东某机械公司和近20名个体工商户签订协议,购进零配件并开始履行小额合同。在逐渐取得对方信任后,程涛又与对方约定货到再付款,以此共骗得价值350余万元的电动工具配件,并在组装销售后携款外逃。2006年初,潜逃近5年的程涛在贵州兴义市落网。